写在前面
不同类型的网络条款构成了互联网法律关系的半壁江山。网络条款的起草、更新、删除不仅是法律关系的波动,更是监管环境、商业合作、内部经营等更复杂变化的体现。
相关政策条款及相关信息,均从互联网公开渠道获取和处理。我们尽力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但无法对所有信息的准确、完整或实时性做出任何保证。本文所列内容只是个人主观挑选的本周部分更新的内容,不代表所列条款所有更新内容都会在本文列明。
我们强烈建议本文仅作为高效的追踪和辅助理解工具,并始终以官方网站发布的原文作为决策依据。
社交媒体与互联网
豆瓣《个人信息收集清单》新增了一个独立的收集场景/目的条目:“地点签到”。对应的“可能会收集的个人信息”为:“精确位置信息、昵称、签到时间、签到次数”。
《豆瓣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在“一、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你的个人信息”的“(二)信息发布、浏览、互动”部分,新增了一段关于“地点签到”功能的描述。具体内容为:“当你使用地点签到功能,我们需要收集你的精确位置信息,用于判断你是否在可签到区域,并在签到成功后记录你的昵称、签到时间、签到次数信息。精确位置信息属于敏感信息,拒绝提供将无法使用地点签到功能,但不影响你使用其他功能。精确位置信息仅用于地点签到功能,我们不会存储或另作他用。”在“三、我们如何对外提供你的个人信息”的“(五)公开”部分,末尾新增了一句说明:“我们会在合理范围内使用你已主动公开的发布内容,用于社区治理和对外合作,如你对此有异议,可向我们反馈。
豆瓣《第三方合作清单》在“二、其他第三方”的“1、基础服务”中,于“腾讯云、顺丰、智齿科技等业务供应商、服务提供商”的列举中,新增了“高德地图”。 在“二、其他第三方”的“1、基础服务”的“涉及的个人信息类型”中,将“身份证正面照片”修改为“身份证照片”,并新增了“精确位置信息”。
《米家隐私政策》 服务提供方由“小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修改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在“智能设备控制”部分,新增了“用户个人基本资料:用户设置的家庭所属的地区”作为收集的信息之一。新增功能描述,说明用户可通过定位关联或自主上传户型图创建3D视图。为此,会收集“您上传的户型图以及粗略定位信息”。在权限调用说明中,为“地理位置权限”增加了新的用途:“用于用户在使用3D中控模式功能时关联定位地址的户型图”。在权限调用说明中,为“相机权限”增加了新的用途:“用于用户在使用3D中控模式功能时拍摄上传户型图”。在权限调用说明中,为“相册权限”增加了新的用途:“用于在扫一扫、用户反馈以及3D中控模式等功能中读写设备上的照片及视频”。
《OPPO 应用审核规范》在 第四章 第二节 特殊应用审核规范 的 一、应用含金融属性 部分,于第(11)条之后,新增了第(12)条。具体内容为:“(12)、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类资源主体不得涉及空壳、失联;”在 第四章 第二节 特殊应用审核规范 的 七、金融借贷类应用 部分,将原第(11)条“贷款类资源主体不得涉及空壳、失联公司;”修改为“(11)、贷款类资源主体不得涉及空壳、失联;”。
《头条热榜规则》在“四、标识说明”部分,将旧版本中单一的“通过竞价产生的广告投放位(不参与热度排名计算)”标识,修改并细化为一系列“品牌广告-商业热榜投放位”标识,并限定了具体的合作营销场景。在“四、标识说明”中,新增了多条具体的广告场景描述,包括:“限新品推广营销场景可合作”、“限大促场景可合作”、“限品牌新品开售场景可合作”、“限品牌代言人官宣场景可合作”、“限品牌新品上市场景可合作”。所有这些新增条目均标注为“不参与热度排名计算”。
《微信视频号运营规范》在第五部分“不得传播不良信息”的第5.20条“不规范医疗科普(医疗引流)”中,对第5.20.2项的描述进行了措辞调整。
《微信输入法隐私政策》在第一章“个人信息的处理”第1.4.2条中,为“拼写Plus”功能下服务器返回的内容或服务列表,新增了 “排版成图” 功能。
电子商务
《淘宝闪购基本功能隐私政策》政策主体、服务名称及适用范围发生根本性变更。旧版本中,政策制定者为“饿了么服务提供者(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适用于“饿了么网站、移动客户端、小程序”。新版本中,政策制定者变更为“淘宝闪购(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适用于“淘宝闪购网站、移动客户端、小程序”。政策名称也从《饿了么基本功能隐私政策》改为《淘宝闪购基本功能隐私政策》。删除了旧版本中引导用户查看详细说明的多个可点击链接。例如,删除了“您可点击此处查看我们的数据合作方情况说明”、“您可点击此处查看我们接入的SDK详情”、“您可点击此处查看应用权限申请与使用情况说明”等引导语。
《淘宝闪购用户服务协议》协议名称、签约主体及所有相关定义均从“饿了么”变更为“淘宝闪购”。在关于平台经营者的条款(新版本1.2条)中,新增了关于经营者可能发生变更的说明:“淘宝闪购平台经营者可能根据淘宝闪购平台的业务调整而发生变更,变更后的淘宝闪购平台经营者与您共同履行本协议并向您提供服务……发生争议时,您可根据您具体使用的服务及对您权益产生影响的具体行为对象确定与您履约的主体及争议相对方。”在平台“许可使用权”条款(新版本4.1.3条)中,新增了一句重要限制:“均不会因上传、发布等行为发生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权利的转移,除非另行说明。” 随后才表述授予平台及其关联公司许可使用权。
《淘宝网数据共享情况说明》在“淘宝关联方共享说明”表格中,将原合作方“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应的“产品”名称由 饿了么 修改为 淘宝闪购。同时,对应的“共享信息名称”描述从“用户使用淘宝账号绑定的饿了么账号完成相关交易的信息”修改为“用户使用淘宝账号绑定的淘宝闪购账号完成相关交易的信息”。
《得物APP用户协议》在新版本(2025-12-02)的 第八条 未成年人使用条款 中,新增了第2款:“得物不鼓励未成年人使用得物的产品/服务进行任何消费行为,如有消费,未成年人应以法定监护人名义申请消费或在法定监护人明示同意下操作。未成年人使用得物的行为即视为已获得了法定监护人认可。”
人工智能与游戏
《腾讯元宝隐私政策》将全文中的产品名称从“腾讯元宝”统一修改为“元宝”。在旧版本 1.1.1 注册登录个人账号 章节中,存在一段关于对话记录同步的描述:“我们可能通过App、网页、PC客户端、应用程序、小程序等多种形式提供服务,为提升您在腾讯元宝各端的使用体验,同一账号的历史对话记录会在腾讯元宝不同客户端之间进行同步。” 在新版本中,此段描述已被完全删除。在 1.2.7 章节关于人像类应用/智能体的列举中,旧版本包含“【人像微动】”,新版本中已将其从列表中移除。
《LongCatAI用户服务协议》在“显式标识”部分,新增了第(3)项关于图片内容的标识规则:“(3)图片内容:我们会在本服务生成图片的底部添加‘AI生成’等标识信息,提示内容由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在“显式标识”部分之后,新增了“隐式标识”条款:“隐式标识:我们会在生成的图片等内容的文件元数据中嵌入隐式标识。”在用户义务条款第(3)项中,将禁止行为从“不得恶意删除、篡改、伪造、隐匿本服务添加的任何显式标识”修改为“不得恶意删除、篡改、伪造、隐匿本服务添加的任何显式或隐式标识”。
无界AI《用户协议》在旧版本【特别提示】第(五)条之后,新增了第(六)条。该条款详细规定了平台有权为AI生成内容添加“AI标识”(包括显式和隐式标识),并要求用户不得删除、篡改或伪造该标识。同时,再次强调用户在发布AI生成信息时,负有“以显著方式予以标识或提示”的义务。修改了用户同意协议的表述。旧版本为“并与平台运营者达成一致,成为无界AI‘用户’”。新版本变更为“并同意作为本协议的一方当事人接受本协议以及其他与本软件及相关服务相关的协议和规则(包括但不限于《隐私政策》、《无界AI算法及模型备案公示说明》的约束)”。在旧版本“信息内容制作规范”第(7)点(关于“七条底线”的条款)之前,新增了第(7)点(原第7点顺延为第8点)。新增条款专门规范用户使用无界AI进行“模型训练”的行为,要求用户承诺训练数据来源合法、已获授权,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平台明确声明不承担相关责任,并保留删除用户提供信息的权利。
《阶跃AI隐私政策》修改了“电话权限”的使用目的。旧版本中,电话权限的用途描述为“用户使用安卓系统终端时可能申请调用,用于 AI 音视频通话。”;新版本中,该描述被修改为“用于生成唯一的推送目标ID(CID)和设备ID(GID),以此保证消息推送的准确下发和消息设备的准确识别。”修改了通过微信/Apple ID登录时获取的用户信息范围。旧版本中描述为“我们将获取您在第三方平台注册的公开信息,包括头像、昵称以及您授权的其他信息。”;新版本中删除了“以及您授权的其他信息”这一开放式表述,修改为“我们将获取您在第三方平台注册的公开信息,包括账号、昵称。”
《米哈游用户个人信息及隐私保护政策》新增了“敏感个人信息”的加粗提示。在“账号安全”场景下,新增了收集“OAID、AAID、设备指纹、各类传感器信息”等用于风控的详细设备信息列表,并且新增了明确的“委托处理”方列表(包括米哈游多家关联公司)。新增了详细的 第三方SDK列表,包含服务商名称、涉及信息、使用场景和目的,并提供了隐私政策链接。新增了明确的争议解决条款:“如果您对我们的回复不满意……您还可以通过向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寻求解决方案。”旧版本落款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83幢1楼103单元”。新版本变更为“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1295号1幢9层”。
出行酒店
《华住会个人会员隐私声明》在 二、(三)4. 账号管理 部分,关于提供个人信息以提升服务体验的目的描述中,新增了一项具体说明:“在您实名认证后向您发送问候语(如适用)”。同时,在用户可选择提供的个人信息列表中,新增了“会员等级”。将 二、(七) 的标题从“为您提供预定优惠服务功能”修改为“为您提供预定优惠服务及风险防控功能”。同时,在说明收集微信ID、IP地址等信息的用途时,新增了“为了保障所有参与者的公平性及活动体验”的目的,并新增了后果说明:“如果您进行诸如虚假交易、刷单等破坏活动公平性的行为,我们可能无法继续为您提供优惠活动相关服务。”
《华住会应用权限说明》在读取存储、写入存储、相机权限、指纹权限、读取WiFi权限、录音权限、日历权限(Android & iOS)等条目的使用场景中,明确加入了“用户登录后”或“主要用于用户登录后”的限定语。:旧版描述为“用于帮助您完成图片、音视频信息的拍摄与上传,扫描二维码等…主要用于拍照上传头像、图片和视频,扫码”。新版描述为“从相册中读取照片上传至应用程序,用于扫一扫,用户登录后截屏反馈、发表点评及更换头像”。
汽车
《平安好车主App隐私政策》在“如何联系我们”章节,将“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好车主App首页右上角在线客服-人工客服或95511热线获取”修改为“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联系邮箱。
《小米汽车 App 隐私政策》 在“二、我们收集哪些信息以及如何使用这些信息”的“(一)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部分,第13项“车辆控制” 的末尾,新增了一段关于 OTA(空中下载技术)升级服务 的数据收集说明。
《零跑汽车隐私政策》“4、商城”的“A.个人信息使用范围”中,新增了关于物流查询的说明:“为向您提供物流状态查询服务,我们会向第三方服务商提供收货人手机号和快递单号。”在“8、车主服务与售后服务”的“A.个人信息使用范围”中,新增了第(9)项:“当您使用洗车/补胎服务时,我们会收集您的用户ID和位置信息,我们会将前述信息共享给为您提供洗车/补胎服务的第三方服务商。”在“B.调用的敏感权限”中,新增了对应说明:“在您查询洗车/补胎服务门店时,为向您展示附近门店,我们会向您申请位置权限;如您拒绝,您也可以手动选择城市。” 在“11、电子合同签署”之后,新增了独立的“12、‘新车上牌一件事’服务”章节。该章节说明,为对接政府“交管12123”平台的便捷服务,在用户通过特定路径购车后,零跑会将用户的姓名、手机号、证件号、交管APP用户ID、车辆信息、订单信息、保险信息共享至12123平台。同时,用户有权拒绝享受该服务。在“九、如何联系我们”的联系渠道中,在原有邮箱和在线支持外,新增了“(3)拨打我们的客服电话400-008-1234。”在“九、如何联系我们”的结尾,新增了专门的响应时限承诺:“如果您请求删除您的敏感个人信息,我们将在十(10)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意见或结果。”
《零跑汽车数据共享说明》在“提供车辆购买/交付支持,及车主服务的第三方”类别中,新增了“大陆马牌轮胎(中国)有限公司”。其共享目的为“洗车补胎服务”,共享的个人信息类型为“位置信息、用户ID、服务券信息”。在“提供车辆购买/交付支持,及车主服务的第三方”类别中,删除了“上海盛世大联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对应的“洗车服务”条目。在“提供车辆购买/交付支持,及车主服务的第三方”类别中,新增了“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其共享目的为“‘新车上牌一件事’服务”,共享的个人信息类型极为详细,包括个人身份信息(姓名、证件号、手机号)、车辆信息、订单信息以及全面的保险信息(涉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商城及物流配送服务的第三方”类别中,新增了“深圳前海百递网络有限公司”。其共享目的为“物流信息查询”,共享的个人信息类型为“收货人手机号,快递单号”。
《零跑APP第三方SDK列表》新版本为每个SDK明确标注了其适用的操作系统,如“Android/IOS/HarmonyOS”。旧版本中的“腾讯云视立方播放器”、“腾讯定位SDK”、“天润SDK”、“有赞开店SDK”、“WebRTC”未出现在新版本列表中。
《零跑APP系统权限说明》“存储”权限的“使用场景或目的” 被重新组织和扩充。“存储”和“相机”权限描述中,关于“证件”操作的措辞 从“添加证件”变为“添加或变更证件”。
银行金融
《中信银行电子银行隐私政策》在 第四部分“我行如何共享、转让和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的 第(一)条第3款 中,关于为账户资金、交易安全而共享去标识化手机号信息的合作方,由旧版本的“基础电信运营商、腾讯云”修改为新版本的“基础电信运营商、百行征信有限公司”。
SDK
RichMore《隐私政策》在“三、信息共享、转让、披露终端用户的个人信息”之“(一) 共享”部分,列出的第三方SDK清单中,新增了“Adprof SDK”。该SDK的开发主体为“布鲁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其收集的个人信息类型、使用目的和场景等详细信息已在新增的表格行中列明。
百度地图API SDK《隐私政策》在旧版本中,“步骑行导航”功能是作为“地图产品”的一部分进行描述的。新版本将其完全独立,成为一个与“导航产品”并列的独立产品章节(第6节)。该章节详细列出了步骑行导航功能所处理的个人信息类型(如位置信息、传感器信息)以及所需的设备权限(如存储、相机权限)。在“导航产品”的“个人信息收集”和“设备权限调用”表格中,“适用产品类型”一栏增加了 “鸿蒙版百度驾车导航SDK”,并移除了旧版本中重复出现的“iOS导航SDK”等表述。在“个人信息收集”表格中,将旧版本的设备信息“IDFV”修改为 “OAID”,并注明“仅鸿蒙”。同时,在“适用产品类型”中增加了 “鸿蒙版百度司乘同显SDK”。
《QQ互联SDK隐私保护声明》主要目的是将 HarmonyOS(鸿蒙操作系统) 正式纳入SDK的适用范围。
《小美App内嵌SDK名单》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的“产品/服务”名称从 “联通一键登录SDK” 修改为 “联通认证SDK”。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的“涉及个人信息”字段内容进行了大幅简化和重组。旧版本为“网络类型、网络地址、运营商类型、本机手机号、手机设备类型、手机操作系统、硬件厂商”,新版本修改为 “设备系统版本、手机型号、首选卡、IP地址、手机号码”。
《穿山甲平台用户服务协议》在定义条款(1.2)中,将“您/媒体/开发者”的定义从“法人或其他组织”修改为“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在注册规则(2.1)中,将“保证是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合法设立、经营的主体”修改为“保证您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是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合法注册的经营实体”。 定义条款(1.5)中,将服务内容从“广告投放、赋能合作等”扩展为“流量变现、赋能合作、电商分销等”。 在注册规则(2.1)末尾新增:“您知悉并同意平台有权为完成实名认证之目的可能会收集您或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和/或银行卡号等信息。” 在您的权利义务(3.6.2)中,将穿山甲判断税务异常的情形从“经穿山甲判断”修改为“经甲方依据税务、工商等监管机构发出的通知或者外部市场公开信息判断”,并将暂停结算的原因从“税务异常”扩展为“经营异常或税务异常”。